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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海兴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3112日在海兴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海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云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在中共海兴县委和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最高检部署的“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以“争一流、创先进、小院照样大作为”的求极致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将检察业务融入全县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立足职能定位,在服务海兴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

心怀“国之大者”,坚持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聚焦县委“12345”工作思路,坚决做到党委有部署,检察有行动。通过更优检察履职、更实服务保障海兴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合拍、同频共振。

以更优服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院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当好企业“老娘舅”。全市检察系统首家建立检企直通车联络站,民营企业开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签订《关于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沟通联系的实施意见(试行)》,与县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入选全国100对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为12家民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举办3期《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及对策建议》专题讲座,召开“三八”妇女节“谋发展、向未来”座谈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家恳谈会6次,真正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共商发展良策共谋发展大计联合县工商联、消防、税务等部门,共同深入企业,与企业家面对面、心贴心,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大力度、更有温度的服务。

以更大决心落实企业容错机制。逐步完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扎实做好合规改革“后半篇文章”,真正使“带病”企业获得“司法康复”。我院建立涉合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会签《海兴县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牵头11家单位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组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库,1企业犯罪案件进行了合规性审查,为罪错企业规划纠偏方案、提供补正机会,让涉案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

以更大力度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年来,我院共办理污染环境类刑事犯罪案件2件9人,立办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5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追缴环境修复治理费125.37万元。9月份,我院对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开展“回头看”。通过检索养殖户底账、实地查看238家养殖户、与185深入座谈,在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的基础上,持续巩固3项治理成果

以更实举措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共办理非法转让土地、寻衅滋事犯罪4件7人。落实“一开展三促进四保障”党建联建工作机制,开展“消费扶贫、助农增收”等主题党日活动6次,11名干警与温暖庄村53个农户结对帮扶,常态化开展防贫监测,落实公益岗23人、兜底保障28人,促进村民增收。抓好小区包联工作,在城管局的大力支持下,集中两天时间对12个单元杂物进行集中清理,更换公共设施破旧门窗公益宣传栏6处,粉刷、整修楼道、户外道路5千余平米,文苑小区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积极响应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干警500余人次投身防疫一线,参与志愿服务,做好信息登统、核酸采样、环境消杀等工作,在疫情防控中展现了检察担当。

二、紧扣群众期待,在保障民生福祉中彰显检察为民情怀

践行忠诚为民理念,以“如我在诉”思维换位思考,扛牢扛实检察责任,做到民有所呼、检察必应,让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多形式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批捕11件17人,起诉10件13人。对这类情节严重、社会危害大、容易引起民愤的恶性案件,我院坚持做到快捕快诉,从重从快处理,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力守护群众财产安全20件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类犯罪案件,坚持“应追尽追”原则,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敦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退赃退赔186.26万元,使罪、赃无处遁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惩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禁毒宣传月等专项宣传活动,创立海小V”普法新形象,通过“千屏万幕”发布《孩子请管好你的银行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守好“养老钱”识骗防骗》视频86条次,其中《孩子请管好你的银行卡》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中共沧州市委政法委、沧州法学会推广,让公众对出售出租银行卡构成帮信罪有了直观认识。

全力开展司法救助纾困解难。用心搭建救助平台,建立救助线索双向筛查机制。精心创建协作配合机制,会签《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贴心构建“1+N”多元化救助体系,积极引入社会保险、民政救助、低保等救助形式。暖心延伸司法救助触角,实现一次救助向长期帮扶延。共向8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6万元,司法救助率连续年全市先进,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增添“检察蓝”元素。

全力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落实各项安保维稳工作要求,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庄严承诺,17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和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专项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合法反映诉求。公开听证37件次,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32件次,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作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件,全部获得回复整改。

全力呵护未成年人成长。运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对严重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批捕1件1人起诉3件3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不捕5人,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33人。选派11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作预防暑期溺水、防止帮信犯罪普法视频,推送到全县89个中小学班级群开展家庭指导17次,发放“督促监护令”7份。“依法带娃”家庭养育专题讲座受众4万余人,《检察日报》头版刊发推广。联合县妇联、关工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特邀检察官助理+心理测评+不公开听证”未检办案模式得到省院肯定。

三、深耕主责主业,在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海兴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

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答好监督必答题的主动作为,推动《意见》各项要求落实见效。

刑事检察持续发力全年共批捕29件34人,不捕21件39人起诉61件68人不诉35件48人。我县刑事犯罪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发案率、审查起诉人数较往年有了大幅度下降,降幅达30%左右。一方面因受疫情影响,另一方面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显现;二是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同比上升31.80%不诉率同比上升32.30%;三是机制建设成效明显,我院和公安机关会签了《海兴县人民检察院、海兴县公安局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实施办法》,和法院共同出台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实施办法》。公安机关办案质量明显提升,因证据不足退查案件仅7件,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率同比下降28.57%;四是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转良好,办公室对公安移送的案件提前审查、把关,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

诉讼监督效果明显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全年监督立案2件2人,追捕2件2人,追诉1件1人。我院一个两年前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察微析疑,发现一起猥亵男童案件线索,经检察官联席会研究决定,对该案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经县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破题。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办理民事监督案件30件、行政监督案件8件。开展整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立办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审判机关依法予以改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零突破。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7份,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开展土地非诉执行监督、“行政检察进基层”等活动,对县域范围内7个乡镇行政执法卷宗监督检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经验做法被省院转发。

公益诉讼检察积极作为。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4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有效提升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开展“消字号”品违规添加专项监督活动,引导行业规范经营。对县域内409棵古树开展名木古树专项保护行动,对35家废品回收站开展废品回收行业专项整顿拉网式排查,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份,引导行业规范经营,助力“五清”新城建设。

四、把握司法规律,在锻造党和人民放心政法队伍上凝聚检察力量

对标新要求、锤炼新本领,以改革激活力、增动力、挖潜力,厚植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政法姓党”这一根本原则,严格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中共海兴县委、沧州人民检察院中共海兴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35件次。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兴建本院党建实践基地,丰富党建活动内容。分层次分批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邀请省党代表作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干警收看专题讲座11场,教育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按照“三同步”工作要求,加强意识形态和舆论宣传阵地管理,提升涉检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素质强检为导向。加强优秀人才培养计划,营造注重实干、创先争优鲜明导向,选拔任用、晋级晋职干部6人次。针对不同业务部门和岗位特点加大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素能竞赛、检察文化活动、岗位大练兵等,用好检答网、中检网等教育平台,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69人次。完善检察人员绩效考评机制,落实检察人员职级晋升、检察官遴选入额等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通过传帮带、比拼练,促进青年干警整体素质更快提升。

从严治检为根本。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三个规定”落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26件次,推动“逢问必录”成为自觉。扎实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把党纪法规、先进典型、反面警示等学习教育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全面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警示教育8次,锻造忠诚干净担当、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海兴检察队伍。

以接受监督为己任。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队伍建设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来院视察、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189人次。对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提案,坚决落实、及时反馈。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检察工作,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海兴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38篇,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晓率、满意度。

海兴县人民检察院连年获评省、市、县级文明单位,涌现出一批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机要保密能手等业务骨干。2022年度全市业务考评中,海兴县院核心业务数据和办案质量位居全市前列,其中43项指标全市第一,一举扭转了多年的落后局面。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刊发3篇,其中头版2篇,《人民检察》1篇、学习强国4篇、正义网1篇、《河北日报》2篇、长城网1篇,《河北法制报》8篇。我县主要领导对检察工作的3篇批示均被沧州市院刊载转发,充分体现了各级领导对海兴检察的支持和厚爱。

各位代表,海兴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海兴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围绕平安海兴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仍需进一步提升质效;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平衡,办案精品化、监督精准化有待提升为民办实事仍有提升空间;三是检察数智化水平有待提,干警政治品质、职业能力等仍需持续加强;四是检察机关和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还需进一步深化、实化,真正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效措施,下大气力解决。

2023年工作谋划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赋予检察机关更重时代责任。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扣海兴发展大局、目标定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务实创新、加压奋进中抓先机,在拉高标杆、能动履职中开新局,以一隅之光,为全局添彩,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平安海兴美好场景新局面。

一是紧扣中心大局,切实扛起检察责任新担当。聚焦县委确定的大事要事、民生实事,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积极推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全面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服务共建“五清”新城。

二是围绕平安建设,助力开创社会治理新模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严惩养老诈骗、电信诈骗、帮信犯罪等涉众型、网络型、侵财型犯罪,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减少社会对抗。持续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等工作,加强源头治理。用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丰富“法治微课堂”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法治“五进”活动,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育法治文化。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新质效。强化“四大检察”协同融合发展,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推动刑事侦查、检察监督质效同步提升。规范看守所巡回检察,拓展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执行活动监督,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虚假诉讼。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好“4+9”法定领域公益诉讼职责,持续推进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

四是强化党的建设,有效激发检察队伍新活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廉政建设,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加强检务管理,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完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体系。着力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培育先进典型和精品案例,持续创亮点、树品牌。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自奋蹄。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认真贯彻本次会议要求,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强县、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海兴美好场景贡献更多检察智慧、更优检察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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