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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728日在海兴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孙云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在中共海兴县委和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全面正确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为平安海兴、法治海兴、美丽海兴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立足大局,全力服务海兴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海兴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力度和成效。

一是服务三大攻坚战。扎实开展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我院帮扶张会亭乡温暖庄村,分包55个贫困户,累计争取扶贫资金323万,协助硬化道路3000余米,新铺水泥路面550平米、户间连锁块路面4300平米,新建村委会办公室、活动室150平米,为贫困户提供扶贫鸡苗,引导村民增收致富。现贫困户全部脱贫;深入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赴民营企业开展走访座谈13次,提供“面对面”法律服务。设立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企业投诉、维权。累计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5件6人,立案监督涉民营企业案件1件,提出的《关于规范小额贷款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十大精品建议;全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利剑斩污”“守护海洋”“保健品乱象治理”等专项活动。《关于加强公益诉讼、规范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检察建议》,助推全县养殖行业绿色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检察院肯定推广。

二是全面抓好疫情防控。将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体干警捐献特殊党费10700元,办理疫情期间口罩诈骗案1件1人,借助智慧检务、网络庭审平台,无接触提讯、询问、开庭216人次。通过检察内网,给海兴律师远程加密传输、刻录电子卷宗,解决了赴湖北疫区阅卷难题。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告群众明白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工作安排的公告》,制作推送战“疫”普法小视频,开展《疫情防控期间自我心理防护》网络宣讲,正面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三是严肃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突出政治教育、抓实党史教育、深化警示教育、强化英模教育,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要求,针对“六大顽瘴痼疾”组织开展谈心谈话84人次,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开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5次,梳理重点案件127件205人,对办案瑕疵立行立改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检律会商协作、12309便民服务宣传,进行食品安全、窨井破损专项检查,护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脚下的安全”。“木兰有约”普法宣讲进村入户、进校园,司法救助防止案件当事人因案返贫、因案致贫,推出便民利民举措20,解决群众反映问题2,主动为办实事办好事16

二、依法履职,不断推进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侵财等犯罪,重点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盗窃等易发常发案件进行精准打击。批捕251件359人,不捕52件96人;起诉456件659人,不诉44件86人,开展“两打两控专项工作”“非法集资犯罪宣传”等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500余份。

是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责,积极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61件,发出检察建议34件,支持起诉13件;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6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件;其他社会治理类8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实现了从只对审判结果监督,向审判过程全方位监督的转变。

三是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保、食药安全、国保护、国使用权出让等“四大”领域公益诉讼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3件监督、参与开展了涉酸企业排查“雷霆2018”“利剑斩污(2018-2019)”专项行动。联合成立了我县首个“公益诉讼工作办公室”,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了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积极探索文物保护“等外”领域公益诉讼,对省级文保单位---小山刘阳汉墓文物保护召开公开听证会,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保护职责。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设。

另外,在“两反”转隶前的2017年,我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官大贪”和侵权渎职案件。共立办各类职务犯罪9件10人,展示了我们党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三、突出重点,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一是优化检察核心数据。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监督效果,重点做好立案监督、撤案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正规范执法。加强追捕追诉、深挖余罪工作,强化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审判结果,依法提出抗诉意见。五年来,我院共提出纠正违法和各类检察建议共计106条,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提高办案质效,我们法院制定出台了《海兴县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34件342人,适用率达到95%,检察系统全市第二。提出确定量刑建议184件268人,采纳率达97.40%。“案-件比”降至1:1.01,检察系统全市第一。检察院、法院、沧州海警海兴工作站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海上刑事案件协作办法》,挂牌成立全省首家驻海警检察室,河北电视台予以报道。实行“派驻+巡回”检察监督新模式,对沧南监狱、唐山监狱和邻县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4次,对刑罚执行活动提出的12条检察建议均获整改,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安全、社区矫正秩序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依法快捕诉,共批捕、起诉涉恶案件10件38人,追捕2人、追诉1人、追诉漏罪1条,涉案人员全部做有罪判决。制发的24份检察建议,均获得整改回复。专项斗争中共开展宣传活动7次,制作宣传牌匾22条块,发放明白卡3000余份。对村两委换届的2000余名候选人资格逐一审查,对五年来办理的1058件刑事案件和信访举报件开展“回头看”。调阅民间借贷关联案件450卷,对4000余万债权拍卖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移送案件线索7条。

三是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创新。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积极开展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工作。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38人次,受理申诉、咨询案件99对群众信访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加大案件公开听证力度,共召开公开听证会议11次,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对遭受犯罪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向2起因案致贫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13万元

四是细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共起诉37件58 人,不起诉 3件3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发放《督促监护令13份。11名检察干警被聘为法治副校长,开展“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专题讲座、“开学季,法治教育与你同行”法律讲堂、“宪法宣传周”等活动8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与县内10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签订双签双入校(园)责任书。印制防性侵图册制作防性侵防欺凌短视频,图文并茂搞好普法宣传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两微一端”和钉钉直播课堂等平台开展法治教育,获赞超120余万次。

四、强基固本,全力提升队伍素能

一是坚持党的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了“一问责八清理”“深化司法改革年”等专项活动,聚焦“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全面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党组成员上党课、特色主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等形式,推进党的建设、纪律作风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共推进,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坚持专业化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形成以考评促干劲、以提升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利用“检答网”“云课堂”“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院”等平台,开展多形式思想政治理论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信息化助推作用,做好智慧检务综合应用系统推广,配备智能语音录入、无人机等尖兵利器,辅助检察工作智能化发展。

三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始终保持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有力推进管党治检责任落实,接受沧州市院党组首次系统内巡察,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涉酒违纪违法、违规吃喝”集中警示教育等活动。全院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四是坚持打造阳光检务。公开法律文书 445 份,案件信息630  件。用好海兴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扩音器”作用,更新文章4460篇条,丰富海兴检察“微形象”,多项做法被人民网、《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河北电视台等报刊媒体采用转发。展公益诉讼宣传周、扫黑除恶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活动,推动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的五年,海兴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加强,在破解难题中前进,在锐意改革中发展,业务工作整体推进,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执法形象明显改善。8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14次被评为市、县级文明单位。多名干警受市县级表彰,1人获省委组织部嘉奖,3人荣记三等功,7人获市院嘉奖,3人获“冀青之星”荣誉称号。2人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回眸五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执法为民,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生机与活力。我们深知,海兴检察工作业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政府、政府、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全体检察干警的奋力拼搏、努力奋斗。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海兴检察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社会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海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度、质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办案精准化有待提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覆盖范围有待扩展,为民办实事效果仍有提升空间;三是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领军式、复合型人才依然短缺,年龄断档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高度重视,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规划

各位代表,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检察制度设立90周年。今后五年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整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三、四、五全会精神和中共海兴县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优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围绕县委“12345”工作思路,以能动检察确保海兴“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谱写新时代“靠海而兴”华丽篇章奠定坚实法治基础,更好回应海兴人民的嘱托和期盼

一是主动服务海兴发展大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标“六稳”“六保”要求,下大力气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大力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发展,完善涉企绿色通道制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贯彻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坚持“应救尽救”,实现多元化救助,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依法办理涉农案件;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增强服务发展实效。

二是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全面推进平安海兴建设深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犯罪,严厉打击妨害经济管理秩序、侵害群众人身、财产等各类刑事犯罪,防范化解影响平安海兴建设的各种风险。健全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执法办案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针对社会管理方面提出切实可行检察建议,促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面落实以案释法说理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健全完善监督办案体系,全面加强法治公信建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和其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推进“四大检察”监督体系建设,在精准监督上下苦功夫。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加强办案全程管理监督,确保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降低“案-件比”,节省诉讼资源。强化案例指导运用,加强流程监控,精准开展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注重对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纠偏、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提出抗诉,强化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执行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透过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公益诉讼办案结构,积极办理相关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四是强化政治业务素能双提升,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严”的主基调,自觉对标对表“四个铁一般”、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为检察办案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抓班子、重管理,把司法责任制抓紧抓实。以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为抓手,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干事创业氛围,“唤起”检察人员的“内生动力”。加大优秀人才培养,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以办案实际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智慧检务建设,提升工作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进检察体制改革配套措施落地见效,多形式开展业务素能培训,提升政治定力和执法水平,强化自我约束,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海兴检察队伍。

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检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决服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为民初心、牢记监督使命,起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历史使命和时代任,奋力开创海兴检察新局面,为谱写新时代“靠海而兴”华丽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谢谢大家!

 

  

 

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利剑斩污”行动:指重点围绕涉气、涉水、涉土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场保卫战,主要目标是巩固近几年来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取得的成效和战果,集中力量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两打两控专项工作:指打击制毒犯罪、打击贩毒犯罪和管控制毒物品、管控吸毒人员。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全国毒品形势的制毒、贩毒和制毒物品流失、吸毒人员肇事肇祸这4个突出问题,国家禁毒委和公安部决定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以打击制毒犯罪、打击贩毒犯罪和管控制毒物品、管控吸毒人员为重点的“禁毒2018两打两控”专项行动。

3.“案-件比”:指同一当事人的一个“案”与其所经历的多个“件”之间的比例,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案件当事人所经历的各诉讼阶段统一视为一个“案”,该当事人经历的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二审上诉、发回重审、刑事申诉等每一个诉讼阶段都视为各自独立的“件”。“案-件比”中的“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

4.督促监护令:2021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会指出根据“两法”有关规定,最高检决定自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如果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的,将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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