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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6-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海兴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各位代表:

  下面,我代表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大会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9以来,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持续深化市检察院五年总体工作布局和县委中心工作,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工作热情,不忘为民初心、牢记监督使命,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彰显新时代海兴检察新风采,为平安海兴、法治海兴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强化政治站位,维护海兴经济社会发展。

  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紧密围绕海兴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立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党组成员6次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走访座谈,提供“面对面”法律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专门设立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企业投诉、维权。严格把握一般经济纠纷与经济领域刑事犯罪案件界限,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完善涉民营企业案件从快办理机制,依法严惩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建设犯罪案件3件3人。提出的《关于规范小额贷款》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十大精品建议。

  立足污染防治,守护海兴碧水蓝天净土继续深入做好全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力求消除农村人居环境恶味臭水。重点开展“守护海洋”“保健品乱象专项治理”“校园食品安全”等专项活动,深化环境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件。结合冬季取暖问题,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洁净煤”供应链条监督管理和安全使用宣传,实现遏制大气污染与百姓安全取暖有机统一。

  立足脱贫攻坚,助力贫困群众过好日子加强驻村扶贫工作力量,选派3名干警长期驻村,6名班子成员、5名中层干警担任帮扶责任人。硬化村内基础设施,新铺设村内水泥路面550米、户间连锁块路面4300余平米。为贫困户提供扶贫鸡苗,在村内引入织网厂项目,引导村民增收致富。开展了“精准扶贫,检察同行”春联送福活动、“学雷锋法治宣讲”活动、“八一”建军节退役军人座谈会、清理荒草优化环境等活动,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善。如今,张会亭乡温暖庄村55户贫困户、119人全部脱贫。

  二、强化质效意识,持续推进平安海兴建设。

  始终把维护海兴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打击、预防、教育、保护职能,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强化提前介入坚守办案底线,做好一案三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起诉4件22人,法院做有罪判决5件28人。对五年来办理的1058件案件开展回头看,调民间借贷关联案件450卷,调查农商银行4000余万债权拍卖情况,从中发现、移送寻衅滋事、非法侵宅、故意毁财等案件线索7条,成案2条,提请抗诉1件,实现了扫黑除恶监督工作核心数据新突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份,提出书面纠正违法5件,均被采纳并获得整改。扫黑除恶经验做法,被《河北法制报》两次予以刊发。

  深入参与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严惩涉恐涉枪涉爆、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坚决惩治“两抢一盗”、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76件113人,不捕12件20人。起诉113件204人,不诉16件45人,连续八年实现零无罪判决。真情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精心呵护涉案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2人,开展社会调查2人,协助考察附条件不起诉人1人。开展学生食品用品、校车安全专项监督携手共建“家长课堂”,推行检社合作机制。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平台内容5名法制副校长定期送法进校园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与县内10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签订双签双入校(园)责任书。开展“2019未检与你‘童’行”主题宣教活动,印制防性侵图册制作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短视频,图文并茂搞好普法宣传实现专业化办案与法治宣讲、社会保护无缝衔接,被评为“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消除隐患贯穿办案始终,抓好初信初访接待工作,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事项,及时受理导入司法程序审查办理,第一时间告知信访人防止多头上访;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引导分流。积极开展释法说理、检调对接等工作,积极回应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诉求,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检察长每周接待、带头包案,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对接到的群众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接访“窗口”效应,“一站式”接待群众来访42次,法律咨询等其他信访类68次

  三、强化监督作为,深耕细作“四大检察”主业。

      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建设,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更好地服务、保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刑事检察工作有新成果。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切实履行检察主导责任,化解社会矛盾、准确及时惩罚犯罪,有效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从提升诉讼效率角度出发,开展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联合出台制定了《海兴县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办理认罪认罚案件64件112人,起诉52件79人,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48件74人,占比94%。全部被法院采纳,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运用“案-件比”指标体系科学评价办案工作,努力减少不必要办案环节,防止程序空转,减少群众诉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立案监督9件11人,6人已被判决。纠正漏捕5人,追诉漏罪6件,追诉漏犯5人,提出抗诉案件1件4人,纠正违法18件。办案中针对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2件,全部获得纠正和整改。实行“派驻+巡回”检察监督新模式,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件,对执法活动提出纠正意见13件,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监管场所、社区矫正秩序稳定。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新进步。全面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责,多方入手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拓宽案件来源渠道,紧盯民事、行政案件办理、后续再审和改判情况开展监督。民事检察接待申请5件次,赴海兴县法院、县社会事务局等单位调研20余次,制作审判人员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民事虚假诉讼等研究报告18份,息诉罢访1件次,依职权发现民事监督线索3件,立案3件,审查3件;行政检察接待来访10件次,受理10件,审查9件,进行单位调查10次,制作涉及非诉执行、违法占地等情况报告6份,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新亮点。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突出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英烈保护五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对2起损害县内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向相关部门提起了4件行政公益诉讼,均启动了诉前程序;针对渤海污染防控整治,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办理了10件公益诉讼案件。先后与山东省无棣县检察院、县监察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了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了我县首个“公益诉讼工作办公室”

  四、强化司法公信,狠抓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筑牢思想根基。聚焦“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全面压实主题教育政治责任,必答题、做好选答题勇做附加题”。通过设立理论学习自习室、主题教育朗诵比赛、应知应会闭卷考试、“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形式,以学铸魂、以学强基、以学增智、以学提能、以学促行,强化了政治洗礼和理论武装,进一步凝聚了干警为民服务意识和忠诚担当精神。坚持刀刃向内找问题,领导班子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不断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坚持求真务实转作风,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确定了制约检察工作开展的6项课题,形成6篇高质量调研成果。通过学、思、践悟,用主题教育成果,更好地指引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

  深化检察体制改革,激发队伍潜能。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实现机构“瘦身”、效能“提速”。严格遵循各类检察业务特点和实际需要,综合考虑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能力水平,坚持“以案定岗、以岗定员”与“结合实际、灵活调配”相统一,努力做到用人所长、用当其位,力求实现人员配置最优化、办案效能最大化,捋顺工作关系、压实办案责任。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各类案件86件,检察长出庭公诉8次、列席审委会10件。

  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升职业素养。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本着“紧贴实务、注重实践、全员参与”的原则,建立岗位练兵长效机制。采取分层、分类、跟班培训形式,开展并参加精细化、体验式培训26期。充分利用好“检答网”“中检网”“网上课堂”等学习平台,加强学习、工作交流,及时解决办案实际问题,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信息化助推作用,做好智慧检务综合应用系统推广,配备智能语音录入、无人机等尖兵利器,辅佐检察工作智能化发展。

  细化党风廉政建设,把牢用人导向。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对服务窗口、节假日值班带班、公车管理使用情况的检务督察22次,利用好微信公务群、检察内网等平台,做好廉政教育、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和节假日教育提醒。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主动约谈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负责人,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力度,防范检察干警被围猎。把“信念坚定、为民担当、勤政规范、清正廉洁”作为衡量、考核的标尺,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政治生态,形成不讲索取比付出、不讲条件比干劲、不讲名利比贡献的良性竞争态势。全年无一干警违法违纪。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公众广泛监督制定了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办法,向人大常委会专报告了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旁听庭审。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建议坚决予以落实,及时做好反馈邀请社会公众走进检察机关,开展了3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依托“两微一端一网”,发布信息458条,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259件、法律文书114件。检察宣传工作创历年之最,全年被《检察日报》采用6篇、《河北法制报》采用19篇。展公益诉讼宣传周、扫黑除恶宣传月等活动,推动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至今,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已7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17次被评为市、县级文明单位。多干警到表彰,一人荣记三等功,两受嘉奖。两人获“最美政法干警”称号,一人荣获“冀青之星”称号。

  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每一步发展,离不开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深入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为我们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海兴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把握海兴发展大局的能力还不强,服务中心工作的成效还不够理想;二是“四大检察”布局、检察资源配置还不均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是弱项,办案思维、监督理念仍停留在老办法、旧经验上;三是检察体制改革配套措施还不完善,实现检察管理现代化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四是高素质、领军式、复合型人才依然短缺,引领、示范作用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决胜之年,检察机关将面临更加繁重的任务。新的一年里,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牢牢把握县委和市院对检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凝心聚力谋发展、心无旁骛抓落实,一体推进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建设,以更高的站位谋划、推进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一是聚焦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意识。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底线思维,弘扬斗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任务目标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兴建设。

  二是聚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服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挖整治,完善长效常治机制,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不让“黑天鹅”飞起来,不让“灰犀牛”靠过来,群策群力、帮扶济困,守护好海兴的碧水蓝天。坚决惩治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暴力犯罪,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全面推进平安海兴建设。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构建“四轮并驱”法律监督新格局,不断提升案件质效,脚踏实地做好刑事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优势,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强弱项、补短板,做好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在精准化监督上下狠功夫。提质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和检察精品

  四是聚焦队伍建设,全面展现新时代海兴检察公信形象。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准确把握新时代党建总要求,不断完善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体系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推进检察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开展业务素能培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坚持严管厚爱,把全面从严治检“两个责任”压实到位,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海兴检察队伍。

  实干彰显初心,奋进践行使命。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为民初心,牢记监督使命,担负起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的历史使命和时代以必成之心,创未有之业,奋力开创海兴检察新局面,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美丽海兴、平安海兴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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