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海兴县人民检察院打好多套组合拳 推动专项监督纵深开展
时间:2023-05-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3月29日,全省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上,河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开军指出要最大限度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作用,剑指环资领域突出问题,以法治之力促进污染治理修复,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有效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建设。
2023年4月6日,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誓师大会。会议强调要深化政治引领、提高责任担当,笃行实干增强推动落实的主动性。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院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沧州板块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要业务工作,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打好“八大战役”。
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省市院安排部署,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积极探索,多措并举,打出多套组合拳,扎实开展专项监督。
打好强化组织领导组合拳,将专项监督作为“一把手工程”深入推进
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多次召开院党组会、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学习省市院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对专项监督进行专门部署,研究工作措施,成立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各组分工及其职责。按照省市院要求,结合海兴实际制定了《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沧州板块海兴场景实施方案》。始终坚持把专项监督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积极争取全方位支持。2023年3月14日,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县委政法委汇报省市院会议精神和本院专项监督近期开展情况,获得主要领导批示。
打好舆论宣传组合拳,不断强化舆论宣传氛围
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大力宣传专项监督,不断营造全民参与监督的舆论氛围。利用城区户外显示屏和县内所有银行、金融机构营业厅电视屏幕滚动播放“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宣传视频。在县内各大商场、重要路口等位置,张贴海报600余张。2023年4月17日,在海兴县义信商厦举行“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让更多群众了解、支持并参与到专项监督中来。利用网络宣传速度快、范围广的特点,积极开辟线上宣传新战场。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和海兴融媒体等积极宣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专项监督的知晓度。

打好线索排查组合拳,实现线索摸排全覆盖

利用线上+线下征集、联合排查、提前介入等方式,实现线索摸排全覆盖。自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发现线索5件,其中2件已立案。
2023年4月5日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君带领第二检察部干警联合沧州海警局海兴工作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分工作人员对海兴县辖区海岸线、海丰码头等地,就是否存在非法排污、海岸线保护问题实地踏查,发现公益检察诉讼线索3件。

2023年4月12日,应海兴县公安局邀请,海兴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提前介入一起涉嫌通过渗坑排放危险废物的案件,已立案2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打好案件办理机制组合拳,形成案件办理工作合力

充分利用“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座谈会等方式推动建立新型办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积极稳妥推进“益心为公”志愿者招募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志愿者第一阶段招募工作。下一步,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将针对志愿者开展专门培训,计划招募一批公益诉讼观察员,作为志愿者的后备力量。

2023年4月14日,海兴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沧州板块海兴场景座谈会。河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农业农村和苏基镇、高湾镇、赵毛陶镇、香坊乡、小山乡、辛集镇、张会亭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自身职能发言,就共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线索移送机制等问题进行了磋商,为下一步有效开展专项监督指明了方向,划出了重点。

下一步,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省市院决策部署,结合海兴实际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以渤海湾、湿地保护大专项为特色,一体推进“四个领域”一体治理,全力做好“全域治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农村地区纳污坑塘治理”等小专项,打造具有特色的生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海兴检察品牌,为打造空气清新、环境清洁、水质清澈、居住清净、满目青翠的“五清”新城,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八个海兴”美好场景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海兴检察微信
海兴检察微信
筑牢理想信念
筑牢理想信念
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海兴县府前路 电话:0317-662178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公安备案号:1309240200017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