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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阳光照亮生活
时间:2017-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多年前,看到过一篇小文,大意是一位中国学生到外国留学,第一天清理行李,堆满了门口的一个垃圾桶,其它的随意扔在垃圾桶旁,没想到被邻居告到法院,限期清理。与此同时,邻居又给他申请了一个垃圾桶,并告知第一个垃圾桶是政府免费供应的,第二个是付费的。后来,他和邻居成了朋友。
  这场官司让他化敌为友,实现了人和人之间的生活和谐与美好,这才是法律应有的威力和效用。
  在我国,尤其乡村,打官司不是件光彩的事儿,一旦打官司告状上法庭,大多数人会结下仇怨。我们不习惯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这背后有很多让人纠结的原因:历史、人文、熟人社会、传统观念问题、处理是否公正、当事人的法律素养……
  2012年,在友人诚挚的邀约下,我有幸参与了“中国乡村法治调查”活动,我们围绕“乡村法治”这一主题,设计了50道问题157个选项,几乎涵盖了中国乡村法治的基本问题。参与这项调查的人员均为长期在一线工作的检察官,呈现的是原生态的社会现实,那就是乡村社会的法治思想观念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中国乡村存在的社会生活法律问题,主要表现为:拆迁建设过程中滋生村干部腐败现象;失地农民问题易成为事件导火索;征地补偿中滋生犯罪;重大刑事犯罪少激情犯罪增多;邻里纠纷最为常见,私力救助为解决主要途径……
  如何助力中国乡村法治进程呢?
  关于拆迁土地补偿等一系列问题,是当前影响乡村和谐稳定最突出的问题,从立法角度而言,需要制定以平衡利益思想为指导,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兼顾经济利益,体现公平效率的法律来规范拆迁市场,保证拆迁征地补偿在法制轨道上运转;社会相关机构保障失地农民权利,加快培训就业;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强化监督力度,及时跟进预防,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关于最为常见的邻里纠纷等问题,虽然起因小,但是延续时间长,情况复杂,解决不及时,处理不妥当,往往会引发恶性刑事案件。为此,以普法宣传为平台,提倡左邻右舍和平相处,以诚相待,宽容为上;在处理邻里纠纷的案件中,谨慎对待,综合考虑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依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私力救助问题,在调查过程中,村民发生纠纷时,43.3%的农民首先选择自行协商解决,22.2%的农民会首先选择由村干部调解,只有2.2%的农民会选择走司法程序解决。主要原因首先是传统观念,不愿意“撕破脸”;其次是对法律的不了解、不信任,主观认为法律解决费时费力费钱,以及“诉累”带来心灵煎熬。为此,送法下乡,以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普法宣传,使农民知法守法,提升农民“法商”。检力下沉,畅通信访渠道,“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为农民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为民服务能力。
  每个法律人,都梦想着法律被尊重,法律有尊严,法律人都敬畏法律,尊重事实,坚守良心,保持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初衷和良知,传递文明,传递温暖,传递正义,传递力量……让法治的阳光照亮生活,我们还在路上,每个法律人都该警醒和自励。
  法律,应该成为人们解决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法律,应该成为让人们生活美好的一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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